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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委 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 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来源: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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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高台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高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5928469,电子邮箱:gthbzhbbgs@163.com/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高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13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docx


中共高台县委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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